2019年2月28日 星期四

2019年2月月報導

2019年2月月報導

目錄


● 20190213 邀請環團代表及民代官員見證龍崎區牛埔里存在「地下水」--公布龍崎牛埔里地下水調查報告
● 20190216 再邀請民代及公信人士見證龍崎區牛埔里存在「地下水」(有溫泉味)公布歐欣公司涉嫌偽造無地下水證據
● 20190222 新發現: 歐欣場址100公尺旁有噴發泥火山牛埔發現有地下水行政院應比照深澳電廠,撤銷歐欣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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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份 重點工作報導

2月13日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新聞稿 20190213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

邀請環團代表及民代官員見證龍崎區牛埔里存在「地下水」
--公布龍崎牛埔里地下水調查報告

時間 2019年2月13日(三) 9:30: 報到
10:00 龍崎牛埔地下水調查報告說明 記者會 10:30 地下水井現勘
地點: 台南市龍崎區牛埔里21號 (牛埔里民活動中心)、設井處
牛埔JH1井

環團關心龍崎牛埔歐欣掩埋場案,由於去年12月台南市政府已發放歐欣水土保持計畫施工許可,因此”許可”可展延,故目前雖停工但仍具法律效力,故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環團除告發歐欣公司水土保持計畫及環差涉嫌偽造文書,也進行龍崎牛埔地下水調查,今天公布調查結果,邀請環團代表、台南市多位議員、高雄市議員及行政院、經濟部、環保署、退輔會等首長以及地方政府首長,台南市黃偉哲市長、水利局長及環保局長等一起來見證牛埔里存在豐沛地下水,要求撤銷歐欣水保計畫,經濟部不可再展延。

調查單位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陳椒華理事長表示,為了證明此區域有地下水,本會募資鑿設簡易觀測井,設井位置在歐欣場址西北邊約200公尺處,鑽井35公尺深,設觀測井,地表下9米至32米處開篩,設井後二次汲水,皆發現汲水後地下水迅速補注入觀測井管內,顯示此地地下水充沛,因20米至28米深處岩心破碎(陳文山教授判讀),又汲水後水位回升快,研判井下約19米有受壓含水層,地下水層可能有9米厚。裝設自動連續水位檢測儀(GW2000,盛邦科技),每10分鐘量測地下水位一次,水位有上下起伏現象,證明地下水有受地潮影響,也證明井內存在地下水。

環團也邀請台大地質系陳文山教授判讀鑿井35米岩心,陳文山教授表示: 此35公尺鑽井岩心發現充滿了斷層剪切構造, 在9.5公尺以下的斷層剪切構造非常密集, 尤其在20-28公尺之間, 岩層受到斷層破壞,非常的破碎, 這些斷層破碎帶都是位在龍船斷層帶之內, 龍船斷層帶的寬度可達到300公尺, 所以鄰近的地層都非常的破碎, 此岩芯的密集斷層剪切構造也證明鄰近龍船斷層的兩側具有破碎的岩層。

由鑽井岩心及地下水資料,研判歐欣場址有龍船斷層經過,寬度至少有300公尺寬,而且岩層破碎,而且場址下有受壓含水層,掩埋廢棄物,將汙染嘉南及高屏地下水,今天見證環團代表、議員、政府官員等都見證了龍崎牛埔有豐沛地下水。由於歐欣公司於各報告書都登載歐欣場址地表20公尺以下沒有地下水,故環團要求台南市政府撤銷歐欣水保計畫及施工許可,經濟部工業局於今年三月前不可再發歐欣案展延許可。

調查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

協辦單位: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荒野保護協會台南分會、台南市水資源保育聯盟、反歐欣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聯盟、反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東山反掩埋場、台南社區大學、台灣生態學會、看守台灣協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媒體報導】

環團監測龍崎地下水歐欣:與掩埋場距離甚遠

主流傳媒-7 小時前
台南龍崎掩埋場址有地下水環團憂汙染

公視新聞 (新聞發布)-4 小時前

歐欣:廠外調查不予評論
Yahoo奇摩新聞 (新聞發布)-21 分鐘前

龍崎區牛埔里存在地下水!掩埋廢棄物恐造成水汙染
深入報導-udn 聯合新聞網
質疑龍崎掩埋場環團設觀測井發現地下水
深入報導-自由時報電子報
中國時報 發現地下水 環團籲撤龍崎掩埋場

2月16日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新聞稿 20190216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新聞稿 (修正稿)

再邀請民代及公信人士見證龍崎區牛埔里存在「地下水」(有溫泉味)
公布歐欣公司涉嫌偽造無地下水證據
216邀請民代見證有地下水(牛埔)

時間 2019年2月16日(六) 9:30: 報到
10:00 龍崎牛埔地下水調查說明 10:30 地下水井現勘
地點: 台南市龍崎區牛埔里21號 (牛埔里民活動中心)、設井處

針對龍崎牛埔歐欣掩埋場案,經濟部工業局將於今年3月10日前發放展延許可,由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募資鑽井調查地下水,2月13日邀請民代、公部門、民間NGO代表見證龍崎牛埔有充沛地下水,環團今日再度舉辦第二次見證活動,也提出歐欣99年水保計畫及環差不實涉嫌偽造,要求工業局不可展延許可,要求撤銷歐欣水保計畫。

今天出席見證民代有立法委員陳亭妃、市議員穎艾達利、林阳乙議員秘書、陳泰祥里長,環團包括荒野保護協會台南分會,主婦聯盟消費合作社、台南市水資源保育聯盟、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及多位牛埔里里民出席見證有地下水。記者會後大家到現場觀測井汲出共21公升地下水,汲出時間約55分鐘,汲出完畢,水位下降約9公尺,四小時候,水位又上升約1公尺(約2公升地下水),可見有地下水補注入井,每小時約0.5公升,推測此龍崎牛埔JH1井深度內有豐沛之飽和層地下水。

調查單位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陳椒華表示,環團所鑿龍崎牛埔JH1井井深34.2公尺,井管直徑5公分,一公尺井管可裝盛約2公升地下水。環團於2月13日約汲出20公升地下水(有溫泉水特徵),如果沒有地下水補注進來,地下水約可下降10公尺,理論上水位應從水面下19.48公尺下降至29.48公尺,不過,於2日13日下午二時所量水位是25.17公尺,亦即約有4.31公尺深的水由外補注進來,約8.6公升地下水補注,至2月15日中午,水位再上升至地表下24.42米,亦即又有1.4公升地下水補注進來,二天合計共約10公升地下水補注進管內,可見此區域富含飽和層地下水。環團預定於今天再請見證代表汲出20L地下水,然後觀察地下水位變化,以確定地下水的存在情形。

另外,敦請台大地質系陳文山教授判讀環團龍崎牛埔JH1鑿井岩心,陳文山教授表示,歐欣場區內的岩盤也會呈現密集的斷層剪切構造,因為龍船斷層走向呈北東約10度,斷層帶寬度(西側)可達數百公尺,此鑽井位在地表龍船斷層西側約500公尺。從岩芯紀錄來看,分布密集的斷層剪切構造,尤其在深度 20 公尺至 29 公尺之間。由於斷層剪切構造的走向都會與斷層走向平行,而龍船斷層走向呈北東約10度,因此依據斷層走向,此鑽井所呈現的斷層剪切構造也會延伸至歐欣場區內。因此推測歐欣場區內的岩盤也會呈現密集的斷層剪切構造。

環團反駁歐欣水保計畫及環差資料不實

一、反駁歐欣公司宣稱沒有地下水:
(一)、於龍崎歐欣案,92年環評書、99年環差報告、99年水保計畫地鑽井都有地下水,但92年報告卻解釋為鑽孔水,非實際地下水,99年報告解釋只是棲止水,涉嫌不實。(註一)

(二)、又歐欣水土保持計畫的地下水位量測沒有依據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第二十條,依據法規,應進行邊坡穩定分析及地下水位量測,…..地下水位或孔隙水壓力,可利用水井或鑽孔觀測之。觀測時間應包括枯、雨季、暴雨後及適當時間,以能掌握地下水之變化。

查歐欣水土保持計畫的地下水位量測只有一次(鑽探後一周),BH18,4個月後又一次。又107年陳椒華理事長曾進入歐欣場區,查看歐欣一個位於稜線上之監測井,該井非環評與水保計畫觀測井。該井沒有地下水的原因,因資料不足無法判斷。

(三)、歐欣水保計畫登載歐欣場址有地下水: 根據歐欣水保計畫附錄八邊坡穩定分析資料,S4-S4,S6-S6,S7-S7,S8-S8剖面,分別於平時,地表下約13公尺,6公尺,16公尺,6.7公尺等,就有地下水,歐欣公司水保計畫登載有地下水,又於p4-54登載無地下水,涉嫌偽造。

二、反駁龍崎牛埔JH1井離歐欣超過1公里:
依據歐欣環評書與google地圖資料,龍崎牛埔JH1井離歐欣場區約400公尺遠,並非超過一公里以上。

三、反駁歐欣場區外地下水與歐欣公司無關
歐欣場區距離環團所鑿龍崎牛埔JH1井最近距離約400公尺,依據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附表七 開發行為環境品質現況調查表(註二),地下水調查包括5公里範圍或可能影響範圍,歐欣公司怎可不管場區外400公尺就有飽和層地下水。

四、歐欣公司99年環差定稿本與99年水土保持計畫(核定本)的邊坡穩定安全係數有錯,同一剖面的暴雨安全係數值卻不同,差異太大,(表一),涉嫌不實。

調查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
協辦單位: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荒野保護協會台南分會、台南市水資源保育聯盟、反歐欣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聯盟、反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東山反掩埋場、台南社區大學、台灣生態學會、看守台灣協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表一、同一剖面,暴雨安全係數不同(99年環差定稿本與水保計畫合定本比較)
99年環差定稿本

暴雨安全係數 99年水土保持計畫核定本

暴雨安全係數
S1-S1剖面 1.55 1.9
S2-S2剖面 1.51 1.15
S3-S3剖面 1.90 1.69
S4-S4剖面(上邊坡) 1.90 1.39
S4-S4剖面(下邊坡) 1.77 1.50
S5-S5剖面 2.19 1.99
S6-S6剖面 2.17 1.86
S6-S6剖面 3.15
S7-S7剖面(大邊坡) 2.34 1.55
S7-S7剖面(小邊坡) 5.30 1.87
S8-S8剖面(大邊坡) 1.72 2.14
S8-S8剖面(小邊坡) 2.65
S9-S9剖面 2.14 1.46

(註一) 反駁歐欣場區沒有地下水:
1、 退輔會龍崎工廠92年環評書地下水井有有地下水(BH3~BH17)(P6-11):
「推測孔內所含之水為施工過程所留下,而非實際地下水」。(附錄六) ,-(環團意見: 認定太草率)
2、 99年環差定稿本,98年鑽井,BH16,BH17、BH18、BH19井的地下水: 「來自牛埔溪河道及溝谷逕流滲透之棲止水位」。
(環團意見: 也是地下水)
3、 99年水土保持計畫(核定本),BH16,BH17、BH18、BH19的地下水,鑽探後一星期量測,地下水來自牛埔溪河道及溝谷逕流滲透之棲止水位。
(環團意見: 也是地下水)
4、 歐欣水保計劃地下水位量測牴觸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第二十條,依據法規,應進行邊坡穩定分析及地下水位量測。地下水位之調查,係為定出地層中之地下水位或孔隙水壓力,可利用水井或鑽孔觀測之。觀測時間應包括枯、雨季、暴雨後及適當時間,以能掌握地下水之變化。


註二、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附表七 開發行為環境品質現況調查表
調查項目 調查方法 調查地點
(應以可反應目的之圖表示之,並含測點座標) 調查時間及頻率 備註
4.地下水﹕
(1) 水質項目﹕水溫、氫離子濃度指數、生化需氧量(或總有機碳)、硫酸鹽、氨氮、比導電度、氯鹽、硝酸鹽氮、溶氧、總硬度、總酚、氧化還原電位。
(2) 水質其他項目:得視區位環境或開發行為特性測定,包含重金屬、懸浮固體、大腸桿菌群密度、總菌落數、油脂等項目。
(3) 水文及水理項目﹕水位、流向、目前抽用情形、含水層厚度及深度、庫床與附近水層的水力連結性。 1.既有資料蒐集:開發行為鄰近五公里內或評估可能影響更遠範圍,引用具代表性資料。
2.現地調查: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檢測方法為之,若無則採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方法。
1.水質及水質其他項目:開發行為鄰近五公里內或評估可能影響更遠範圍內既有水井或地質鑽孔至少二點。
2.水文及水理項目:開發行為影響範圍內。 1.既有資料蒐集:引用送審前二年內具代表性資料。
2.現地調查:若無具代表性資料,則於送審前一年內:
(1) 水質及水質其他項目,調查每日一次,調查至少三次。
(2) 水文及水理項目,調查每日一次,調查至少三次。
2.地下水﹕既有資料蒐集至少五年 ,並應有最近一年內分豐水期 、枯水期實測資料(98年附表七規定)

【媒體報導】

https://msntw.com/10276/
主流: 環團調查龍崎地下水 歐欣駁斥「假議題」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216/1379554.htm
ETtoday: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216/1379554.htm環團邀民代及公信人士見證 台南龍崎牛埔里有「地下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3647559
聯合: 影╱環團抽地下水質 質疑龍崎設掩埋場將汙染水源

2月22日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新聞稿    20190222
新發現: 歐欣場址100公尺旁有噴發泥火山
牛埔發現有地下水
行政院應比照深澳電廠,撤銷歐欣環評
222立法院記者會

222立法院記者會

記者會時間:2/22(五)上午9:30
地點:立法院中興樓101室 (台北市濟南路一段3-1號)
出席團體代表: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陳椒華理事長、粘主任、台灣環保聯盟 賴佩茹副秘書長、看守台灣協會 謝和霖秘書長、台灣生態學會 楊國禎理事長、楓樹環保小學堂 江鳳英理事長、台灣環境輻射走調團 林瑞珠團長、彰化縣綠色資源人文保育協會 吳麗慧理事長、大腳ㄚ劇團 張瓊文團長、桃園反國1甲興建聯盟 陳志銘會長

近日蘇貞昌行政院長雖然宣布永久終止龍崎歐欣案許可,但是,歐欣案的環評、環差定稿本、水土保持計畫仍具法律效力,故環團今天再公布歐欣場址北邊約400公尺有地下水(有溫泉味),東北邊約二公里龍崎龍船里有泥火山,終年噴出泥槳,最新發現: 歐欣場址東南側100公尺範圍內有泥火山活動現象,一直噴出泥槳及地下水。

本案地下水調查單位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陳椒華表示,環團發現歐欣場址北邊約400公尺,所鑿地下水觀測井地下水有硫磺味,似溫泉,又發現位於歐欣場址東南約100公尺範圍內有泥火山噴泉(屬溫泉),又有大量地下水。再根據退休龍崎兵工廠員工陳秀理表示,這個噴泉水池以前是泥漿池,現在則也噴出地下水。所以,種種證據顯示歐欣場址及鄰近區域有泥火山、地下水、溫泉。

陳椒華又表示,歐欣公司環評書及水保計畫隱瞞場址有地下水,邊坡穩定分析資料有錯,也沒有依照法規進行乾溼二季及暴雨後量測地下水,明顯違法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等法規,請蘇貞昌院長比照深澳案,撤銷龍崎歐欣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案環評、環差,請台南市政府撤銷水土保持計畫。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蔡雅瀅律師表示,當初環評時未考量到有地下水的重要資訊,原環評處分屬違法處分,環保署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上級機關行政院,亦得依同條撤銷。 退步言,縱不願承認當初通過的行政處分違法,在有地下水的地方蓋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有污染水源之疑慮,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至少也該依行政程序法第123條廢止原環評處分。 行政程序法第117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 行政程序法第123條:「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環團希望行政院更積極處理,撤銷或廢止歐欣環評、環差。

環團請台大地質系陳文山教授判讀龍崎牛埔鑽井岩心,陳文山教授表示,因為龍船斷層走向呈北東約10度,斷層帶寬度(西側)可達數百公尺,此鑽井位在地表龍船斷層西側約500公尺。從岩芯紀錄來看,分布密集的斷層剪切構造,尤其在深度 20  公尺至  29  公尺之間。由於斷層剪切構造的走向都會與斷層走向平行,而龍船斷層走向呈北東約10度,因此依據斷層走向,此鑽井所呈現的斷層剪切構造也會延伸至歐欣場區內。因此推測歐欣場區內的岩盤也會呈現密集的斷層剪切構造。另外,由內門、龍崎、田寮等泥火山噴泉顯示,此區域也可能存在活動性的泥火山湧泉。

環團樂見行政院蘇院長中止歐欣案,但中止歐欣案不如撤銷或廢止歐欣案,請政府也將歐欣場區劃設為自然地景保護區。

地下水調查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

協辦單位: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荒野保護協會台南分會、台南市水資源保育聯盟、反歐欣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聯盟、反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東山反掩埋場、台南社區大學、台灣生態學會、看守台灣協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媒體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222/1521769/蘋果: 龍崎掩埋場爭議 環團批廠商隱瞞事實籲政院撤銷環評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3658555
聯合: 龍崎掩埋場蘇貞昌喊停 環團要求同時撤銷環評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3658468?from=udnamp_storysns_line
聯合: 龍崎案湧泥火山 環團要求撤環評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23335
公視: 環團要求環署撤銷龍崎案環評結論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222002199-260405
中時: 環團:有地下水!龍崎歐欣案環評、環差、水保計劃應撤銷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222/1521899/
蘋果:環團籲政院比照深澳 撤銷或廢止台南龍崎掩埋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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